星期一,局領導幾乎全在單位,黨委會按時召開。
一個副支隊長任命,又不是分局長或支隊長,更不是討論縣公安局長的提名,無需如此勞師動眾。可以說人事任免只是黨委會的其中一個議題,局領導們重點研究的是經費,是錢!
“科技強警”說起來輕鬆,做起來沒那麼容易。
“物證鑑定及法醫檢驗中心”不是掛塊牌子所能成立的,需要花真金白銀採購先進的實驗儀器、計算機系統、鑑定檢驗所需的各種耗材及現代化的辦公裝置。需要斥資裝修剛竣工不久的技術大樓,使其符合實驗室的標準。
局領導去兄弟市局乃至兄弟省份公安機關的技術鑑定中心考察過,韓博也結合實際情況拿出過幾套方案,不管採用哪一套方案,把鑑定中心搞起來一千五百萬都不一定夠,這不僅不算基建,而且不是一次性投資。
其它檢驗或鑑定是更新換代,DNA實驗室是新建。而DNA檢驗相對常規法醫物證技術及其它刑事技術而言,堪稱一個“消耗大戶”!
DNA檢材採集、提取、檢驗需要成本,做一個鑑定要花一百多,簡直是一個“無底洞”。以至於一些在南港市局前面“吃螃蟹”搞DNA檢驗的同行,由於經費短缺,上了裝置卻無力承擔後續的購買檢驗試劑等執行費用,影響了計劃性和持續性。
市局一年經費才多少,當然要好好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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