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礦場上敲起鐘聲的時候,一個個充當礦工的鎮上居民才灰頭灰臉地從礦道里出來。他們勞作了一天,累得說不出話,人人喘著氣癱坐在地上。礦工有男有女,有青壯年,也有幾個才十一二歲的小毛孩。不管是大人小孩,還是男人女人,他們每天都要進礦,去挖掘那可能根本不存在的金礦,才能換到食物和水。
這是暴匪給他們的唯一公平。
“快吃東西吧,你們這些骯髒的豬,吃完了明天還得幹活。不能生病,生病的話,就給我滾吧。”一個黑人,這個暴匪組織裡的小頭目,同時也是礦場的監工。他拿著一條讓礦工望而生畏的鞭子,那條鞭子呈暗紅色,不知道有多少人的血染紅了它,因為鞭子一開始的時候是黑色的。
黑人用這條長鞭抽打著地面,一個個持槍的匪徒笑嘻嘻地把鐵碗鐵盆之類的東西丟到地上,接著又人推著一輛手推車,車子上放著個桶子,裡面是把麵包、菜葉和沒有削皮的土豆故亂熬成一桶的食物。一個胖子從桶裡不斷舀出食物,然後倒到了地上的碗盆裡,他看著礦工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些貓狗。
“吃吧,快吃吧,你們只有三分鐘的時間。”黑人監工大聲說道,並朝旁邊一個男人的屁股踢了腳。
那個男人手腳並用爬到其中一個碗前,端起來直接用手捉著裡面的東西往嘴裡送。接著所有礦工都隨便端起一個碗盆,用手充當著湯匙的作用。甚至有的為搶奪一碗食物而拳腳相反,卻只換來匪徒們的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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