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辦案重的是證據,不靠腦補,更不能自由心證。
但是證據?
呵呵。
什麼叫法律漏洞?
為什麼能鑽法律漏洞的往往是權貴人家?
不是警察不辦事兒,而是警察的一切行為,都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不可逾越。
然而麥小余不是警察,也早不是熱血青春時的九門雙俠,現在的他有錢有人脈,也可以鑽法律空子。
於是,兩天後,公眾還在紛紛議論陰謀論的時候,朱濤出現了。
那是個中午,上海市秋高氣爽萬里無雲,一輛沒掛牌照的麵包車急停在上海郊區某交警隊門前。
車廂門拉開,一個鼻青臉腫四肢被打斷的中年男子,被人從車上丟了下去,就丟在交警隊門口,而這個交警隊,負責胡歌車禍一案。
“他是朱濤,想要撞死胡歌,我們從泰國抓回來的,警察叔叔不用謝我們,我們是新時代的雷鋒!”
麵包車上的人嚎了一嗓子,司機一腳油門,以最快的速度,朝著遠離上海市的方向駛離。
肇事逃逸司機朱濤落網!
沒錯,就是肇事逃逸,現有證據無法證明他蓄意謀殺,只能先以肇事逃逸論處。等到審訊後,才能確定他是否涉嫌蓄意謀殺。
媒體記者聞訊,蜂擁而至,得知朱濤已經被送往醫院,又急匆匆趕到醫院。
萌人發出“海捕文書”不過幾天,朱濤就被人扭送交警隊,這裡面大有文章可做,媒體非常感興趣。
而且扭送朱濤的那夥人,駕駛的麵包車不掛車牌,顯然是不想給警方留下線索。而警方試圖按照面包車駛離方向,摸排這夥人的來歷,卻發現麵包車憑空消失。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