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給林子軒提了個醒,為了避免以後的麻煩,要把版權重視起來。
以《過把癮》這部劇集為例,版權屬於京城電視藝術中心。
此時李虹是藝術中心的領導,藝術中心是好夢公司的股東,雙方利益一致,怎麼合作都沒有問題,不過以後呢?
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擔任副部級以下的幹部,一般年齡不能超過六十歲。
副部級以上的幹部,如果工作需要可以適當延遲退休年齡。
李虹在職務上屬於廳局級,還有五六年就要退休了,她退休後誰來接管藝術中心,勢必影響到藝術中心和好夢公司之間的合作關係。
如果是一個和林子軒關係不錯,通情達理的人還好,可要是一個不熟悉的人那就麻煩了。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以前林子軒覺得時間還早,五六年後的事兒誰也說不準,但有了《渴望》的例子,是時候認真梳理和藝術中心之間的關係了。
好夢公司剛起步那會一窮二白,資金缺乏,無人可用。
這才需要從藝術中心籌集資金,使用藝術中心的人員拍戲,作為回報,這些年好夢公司為藝術中心創造了兩千多萬的利潤。
可以說,雙方共同成長。
只是好夢公司成長的速度遠超過藝術中心,電視劇市場雖然火爆,但沒有林子軒把握方向,藝術中心製作的劇集很難做到每一部都賺錢。
再說,國有單位制約太多,藝術中心的發展遇到了瓶頸,只能是勉強維持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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