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府內丘縣的正街上,馬快周溫登帶著兩個弓手,大搖大擺地走進了酒家“醉客樓”的大門。
所謂馬快,就是配了馬的捕快。捕快本來就是縣衙中人數不多的正牌職員,而配了馬的捕快就更是紅人,那都是能在縣太爺面前站得住的人物。平日裡周溫登並不親自巡街辦案,他僱傭了十二個“弓手”為他驅策。用後世的話來說,這些弓手就是縣衙中的臨時工。
這些弓手幾乎沒什麼薪俸,全靠從縣城中各個街道的店鋪裡徵收巡捕錢維持生活。因為這個慣例傳了上百年,所以弓手們伸手朝商戶要錢變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在縣城商戶的眼裡,這些弓手當真是比縣太爺還厲害的人物。
而統御這些弓手的周溫登,自然是橫行霸道的人物。
那醉客樓的小二看到周溫登進來了,臉上一白。
周溫登看了看酒樓二樓,說道:“二樓空著呢吧?”
那小二剛要說話,周溫登已經自顧自上了樓去。走到二樓,周溫登看到兩個小商販坐在臨窗的位置吃酒。周溫登打量了這兩個小商販一眼,確認這兩人是無權無勢的小人物。
周溫登腆著肚子揮了揮手,說道:“既然沒有人,就把二樓清一清,我和黃相公要商量事情。”
那店小二聽到周溫登的話眼睛一瞪,暗道這兩個小商販不是人麼?
店小二訕訕說道:“捕爺,客人已經坐到桌子上吃酒,我怎麼能把他們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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