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國公陂修好後,灌溉出來的新田將被作為李植的私田,佃給當地的貧苦佃農耕作。
雖然李植尚未在山東均平田賦,但津國公的私田,沒有一個地方官敢多收亂收李植的田賦。李植已經通知地方官,這些新田,一年的田賦是每畝六升麥子。實際上如果李植均平山東所有田賦,並且不增加田賦的話,畝均的田賦大概就是六升一年。
其實就是李植不交田賦,地方官也拿李植沒辦法。但李植每日琢磨著均平田賦,自己當然要以身作則繳納田賦,否則要授人口實。
李植對於佃種自己田地的小民,每人收取三成地租。以每畝畝產一石麥子的平均水平計算,除去田賦李植每畝地可以得到二斗四升收益。二十七萬畝新田,算下來就是每年六萬五千石麥子淨收益,價值十六萬兩銀子。
李植算了算,朝靖一善問道:“開發這些新田,使用了多少人工和材料?”
靖一善被李植許諾了二百兩賞銀,倒是比剛才更配合一些,答道:“這個國公陂使用了三萬五千二百人勞作三個月,水泥、石材等材料,花了八萬七千兩銀子。”
李植轉身問了問幕府稅務廳大使,問道:“良友,這是多少銀子?”
謝良友每天做稅務統計,計算能力倒是十分強悍,拱手說道:“國公爺,人工成本加上材料錢,是十五萬兩。”
李植點了點頭,建這個灌溉水庫的成本,一年的地租就可以收回來。順帶的,建工程時候把勞動力成本算進工程中,讓百姓以工代賑,還降低了賑災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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