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同學會就是“破鞋會”。可在陳潔看來,才不那樣的,她可幹不出背叛老公的事情來。她覺得,同學會說是“裝叉會”才更恰當。
白柏豪事業有成,年紀輕輕就成了白家的少主,幾乎是拿下了整個京城醫療器械的市場。每年,幾千萬輕輕鬆鬆入賬。這樣的男人,上哪兒找去?唯一讓陳潔不太滿意的地方,就是白柏豪太過於小氣,在她的身上花錢很吝嗇。不過,這也不打緊,等到她和白柏豪的兒子長大了,她自然就什麼都有了。
可是,眼前的事情怎麼辦?一頓飯就吃了60多萬,這要是讓白柏豪知道的話,絕對不可容忍。要是在家中,陳潔就算是挨一頓胖揍也沒什麼,可這是在外面,是當著白靜初的面兒,她可不想讓白靜初看不起。
儘管說,她跟白靜初是同學,可在學校的時候,她就很嫉妒白靜初。憑什麼呀?那些男生就跟蒼蠅似的,嗡嗡盯著白靜初轉,怎麼就沒有多看她好幾眼的呢?還有哦,她當初就聽喜歡齊雲峰的,就是白靜初把齊雲峰給搶走的。
這件事情,她沒有跟任何人說,心中卻存著疙瘩,一直嫉恨著呢。
所以,當她突然接到白靜初的電話,說是來京城的時候,她是又驚又喜。這次,說什麼都得讓白靜初出糗。事情,也確實是按照她設想中的那樣,來發展的。誰能想到,會突然節外生枝,霍青和許巖……這兩個土包子,竟然喝光了四瓶羅曼尼康帝酒園的紅葡萄酒,太可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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