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不在京,內閣由次相房玄齡主持。
這天下午,內閣。
內閣諸相,還有翰林院諸學士,議會上下院長都來了。承乾坐在原本張超的那個位置上,今天帝國這麼多重要大臣齊至,就是要討論內閣提出的勞動法案修訂案。
這個修訂案由張超提出,目前草案已經完成。
張超雖然不在京,但草案還是按照預定的流程在走。
皇帝承乾的面前就擺在這麼一份草案,草案已經翻開。
草案的第頁,就是一條新增的條文。
“大唐帝國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大唐公民的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下面還有詳細的解釋,大唐的公共財產,指大唐朝廷所擁有的財產以及皇家擁有的財產。
大唐帝國保護公共和私人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公共和私人財產。
後面又還有一句,所有權是對於物絕對無限制的使用、收益以及處分的權利,但法令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任何人不得被強制出讓所有權,但因公用,且受公正並事前的補償不在此限。
私人財產不可侵犯,但也得依法納稅。再比如國家有需要徵用或者拆遷時,只要朝廷公平的給予補償就行。
可不管怎麼說,這一條直接放到在法令的最前面,依然是破天荒的。
在以前,從來沒有人說過這話話,更別說寫在法令條文之中。
在過去的思想裡,皇帝是天子,是天在人間的代言人,主張的是天人合一。尤其是天下之土,莫非王土,率土之賓,莫非王臣這一觀念,更是充分的說明了整個天下其實都是皇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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