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王府。
還是黃昏時分,府中已燈火明亮。
華燈初上,府中的奴僕家丁都在忙碌著準備晚餐。
書房。
李超正在寫著奏章,承乾一心想要做事,但他畢竟才十一歲,連冠禮都沒行。不行冠禮就只是孩童。
“臣請為太子加冠,《左傳異議》曰,以星終為年紀,十二而一週,於天道備。所以人君十二始冠,冠,弁也,行之於廟。漢已還,間有即位而冠者,皆出於不得已也,故改其名為加元服,皆漢儒因事旋講,實非古也。《冠義》雲:冠者,禮之始也,王教之本。”
“今皇太子未成,俾冠而臨國,冠道未成,不冠而臨,豈可以童子之道理焉?”
“臣竊以為茲事體重,今太子殿下有意出來任事歷練,臣以為此乃好事。”
按古代禮制,男子二十而加冠,當然人君比較特別,所以十二歲而冠。太子是儲君,也是十二歲而冠。本來承乾也是要到後年滿十二歲加冠,但李超認為太子要出來做事,總不能不冠而監吧。
太子確實還沒到加冠年齡,但不加冠出來做事,就顯得不莊重正式。
從天子到庶民,加冠禮都是成人的標誌。
周代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在位之王去世,嫡長子無論年長或年幼都可以即位,但若未成行冠禮則不可親政。
加冠,也意味著可以視事。
李超請求皇帝提前一年為太子加冠。
加冠後的太子就算是成年太子了,就能真正的視事,若是李世民這個時候掛了,那太子繼位,就能直接親政,而不是要等到加冠之後才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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