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差不多一個星期後我的傷才算勉強算好了,其實並沒好,但我能吃能拉能走能跑了,自然不會再賴著不起了。
夏姐那個傢伙也整天嘟囔:“你還不走,是不是想李欣一輩子照顧你啊。”
這傢伙就是話多!
我好了自然就走嘛。
今天傷也好了,打算走了。臨走前跟李欣說說話,她可是生怕我還沒好,巴不得把我衣服扒了來看。
我哭笑不得,說下週末我再找你,如今我要步入正軌了,努力賺錢。
她讓我不要著急,她也不缺錢。我並不多說什麼,其實我們雙方都明白的,李欣很缺錢,以後高中大學,什麼都要錢,而我父母是不會給她的。
如今我們冰釋前嫌了,我就必須以賺錢為首要目標了,其它什麼屁玩意兒都得靠邊兒站。
這就走,李欣送我走了一段路,然後忽地想起什麼似的:“對了,我忘了正事。”
我一愣,說什麼事?她小嘴一撅:“你早戀的事。”
我一嗆,也對,本來我們上週就打算回家去說說這件事的,結果她被抓了。
我就擺手:“我沒早戀啦,你跟媽媽說就行了。”她一把抓住我的衣袖,似乎在防止我逃跑:“具體什麼事我要了解清楚,這肯定不會空穴來風的。”
她竟然跟個管教丈夫的妻子一樣了。我哭笑不得,現在她真是活潑了,有點小時候的性子,對我也不害羞了,不知道她要怎麼料理我。
沒辦法,我們就找了個地方說說話,我將自己和林茵茵的事告訴她了,還有張雄那傻逼陷害我的事也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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