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呀!李欣竟然真的給我那東西了,我明白她的意思,她覺得賣這個很賺錢,所以自己也行動起來,畢竟我們都是窮苦孩子,錢才是最重要的,那玩意兒不過是一塊抹布,算得了什麼。
但這玩意兒該怎麼辦呢?拿回學校肯定不行,張雄那小子對我不滿,要是被他發現了我肯定出名了。扔了也不可能,難道要給回她?她那麼尷尬地拿來給我,然後我拿去給回她?這算什麼事兒?
結果我想來想去愣是不知道該咋辦,在街上抱著這袋子走了好幾圈還是想不出個辦法來。後來琢磨了好一陣子,要不給秦瀾幫我收著?
我現在想賺錢,李欣也想賺錢,她就犯傻了,給我個燙手山芋,我是沒辦法處理的。
而秦瀾可以,她是我的好朋友,我跟她說明白她應該不會拒絕的,但肯定會罵我的,畢竟東西是李欣的……
沒辦法,也只能求助於她了。結果不言而喻,我被她罵出翔了,她還特別委屈氣憤:“憑什麼要我幫你收著這髒東西,還是李欣的……氣死我了!”
我連哄帶騙,花了足足一個多小時才安慰好她,她最終還是冷哼著答應了。
我就把東西給她,她直接丟衣櫃裡,看都不想看,不過這下我也算安逸了,燙手山芋沒了。
搞定了我就閃人,又哄了秦瀾一陣子下樓去了。結果遇到房東,我正想找他,果斷喊住他。
他對我挺熱情的,我就放低聲音開口:“以後中午你自己去府前路右巷收啊,有十幾個女孩子過去的,你就說是瀾姐讓你來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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