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張易都沒想到他這麼快就被放了出來,而且他直到被放出來的時候,也還迷糊著呢,根本不知道到底是什麼情況。
“根據我們的瞭解,那兩個小流氓本來就有調戲婦女的前科,今天讓張先生受驚了,我們會盡快給張先生一個交待。”刑警隊長也知道張易背後的關係太硬了,不但市局大領導說話了,國安方面也來說話,還有龍局長也表示關注,所以三方面的壓力之下,就算那廖漢道找了關係,但也於事無補。
張易必須放。
這是東城趙局長的命令,再者說,這案子也真不大,不是什麼兇殺仇殺,說到底就是為了一女人爭風吃醋而打的架,只是張易下手太重,弄傷了對方而已。
這種案子,正常辦案的話,是要先民事再刑事的,也就是說,先由雙方協商,如果得到受害方的晾解,張易賠了錢,那就嘛事兒沒有,頂多頂多拘留幾天,連半個月都拘不上。
所以趙局也好,刑警隊長也罷,不可能因為這麼大點的小事把各方大人物都得罪的。
當然,如果案子太大,弄得人盡皆知的話,他們也不會放人,但實在案子太小,給三方一個面子,他們也好做人。
況且對方動了刀子,就憑這一點,張易是沒錯的,頂多過失傷人吧,他不傷人,對方就要拿刀子捅他的,所以過錯方還在對方,不在張易。
被放出來的張易什麼都沒說,也得表示感謝,不管是什麼原因,人家半夜三更,都凌晨三點了還把自已放出來,他至少在表面上要客氣一翻的。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