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包拯雖然不是演義小說裡的那個包黑子、包青天,但,不論是演義,還是史實,有一點卻是共通的,那就是,包拯剛正不阿、鐵面無私的性格。
說好聽點,這是個和范仲淹一樣純粹得不能再純粹的人。說不好聽點,就是一根筋。
他只認公理,只認法度,其它一切,甭管你是誰,皇帝老子、自己的親兒子,誰也不好使!
看看他的“戰績”就知道,這位幹過多少牛逼事兒。
光運轉使以上的朝廷大員,就被他幹掉了六七個;攪黃了張堯佐的宣微南院使;罵得宋庠、宋祁兩兄弟見他就躲;好幾次噴得趙禎一點脾氣沒有,連皇帝想給小舅子求個情,給叔丈人謀個官都不行。
另外,大家都認為北宋換得最勤的是宰相,其實不然,大宋換得最勤的,是開封府尹這個位子。
放眼北宋百年,一共換了一百八十幾個開封府尹,平均每半年換一任。
為什麼呢?因為這個官兒不好當。
作為當世第一城的執政官,引領一個百萬人口的大城,不單單要有能力,還得要壓得住場子。開封城裡除了皇親貴胄,就是重臣親眷,沒點實力,沒點威望,根本挑不起這個擔子。
所以,開封府尹這個職位,一般都是由皇家親王或是宰相重臣來兼任,一般人幹不了。
唯獨一個包拯,區區監察御史,也只能算是中等官員,趙禎怎麼敢把他放到那麼重要的位置?
無它,就因為這哥們誰的賬都不買,只認一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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