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花隨身遺物擺放在桌上,物證組的人打開了紫外線,於花的手包內有一個信封,信封是空的,但是在紫外線下,信封正面顯示,要求於花在當晚十一點四十分到教學樓七樓。
可以猜測,有人要挾於花……化學老師的手套,特殊鑰匙……其實化學老師去過於花的公寓,留下了一些東西,讓於花拿信封到派對二樓洗手間尋找答案,信封在二樓洗手間紫外線照射下,出現了字。字型是用鉛筆和直尺壓著寫的,無法核對筆跡。
奇怪,既然要殺死於花,既然能掌控於花,為什麼要讓於花去派對呢?為什麼不讓於花直接去教學樓呢?蘇誠認為兇手是化學老師,但是不認為化學老師會畫蛇添足,肯定有不知道的原因。
這個謎題算是解開了,但又多了一個謎題,不過終極謎題就是:化學老師怎麼殺死於花?用掌握的於花把柄要挾於花跳樓?不,這不可能,於花這性格不會自殺。而且如果這把柄這麼厲害,那直接要挾就好了,何必還要見面,去派對呢?
蘇誠手中玩著筆,思考著,突然道:“白雪,我要化學老師身邊人的筆錄,學生,鄰居,同事,對化學老師本人的看法,發生的比較特別的大事,小事。”
“是,顧問,找到突破口了?”
蘇誠搖頭:“不知道,按照邏輯來說,一個人的邏輯分為行為邏輯和精神邏輯,現在我無法解釋行為邏輯,那隻能看精神邏輯是否可以突破。我很大膽的猜到了一些,但是需要大量的證據來印證我的猜想。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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