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挑卻不失豐腴的身材,錐形的臉蛋,厚厚的嘴唇和畫了眼影的大眼睛,蕾哈娜的形象總與性感有關,而且她看上去就像是那種街頭上的壞壞的女孩,喜歡紋身和香菸還有酒精。可她代表著歐美的流行文化,她的歌也總有一種衝破世俗的力量,輕易就能引起年輕人的共鳴。
夏雷很喜歡她和Eminem(埃米納姆)合唱的那首Themonster,這也是他願意從那幅油畫前離開來認識她的原因。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申屠天音認識很多國內的大腕明星,而他卻是一個不識,如果他和蕾哈娜成為朋友的話,與申屠天音有也就多了一些娛樂圈的話題。
結婚之前那是純粹的愛情,結婚之後那就不只是純粹的愛情了,還有生活,而生活是需要經營的。
“蕾哈娜小姐,你好。”夏雷面帶笑容,主動伸出了手,“見到你真高興。”
蕾哈娜與夏雷握手,臉上也帶著笑容,“華國的步槍之父,夏先生,真沒想到你這麼年輕。我在網上看到過一些關於你的報道,沒想到能在這裡見到你。”
“嗯,美國的媒體是怎麼說我的?”夏雷隨口找了一個話題。
“他們說你是天才,這個世界上最聰明的人。”
“他們這樣說我?呵呵,我可不這麼認為。我只是一個普通人,嗯,我還是你的歌迷,我很喜歡聽你的歌。”
“呃?你都聽過我的什麼歌?”
“你和埃米納姆合作的那首Themonster,還有你和酷玩樂隊合作的那首華國公主,我都很喜歡。”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