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林小雅慶生,林晨是推掉了晚上了應酬陪自己的女兒。一家三口從醉生夢死回到家中,林晨叫住了要回自己房間的林小雅。他覺得女兒已經18歲了,應該告訴她和凌小凡兩人是指腹為婚。雖然在現在這個年代指腹為婚有些滑稽,都是提倡自由戀愛。但是林小雅不同,林晨只有一個女兒,而這個女兒總是長不大的小孩子,所以這林家的產業日後必定會交給未來的女婿來打理。所以林晨絕對不可能隨便找一個人來做自己的女婿,必須經過他的親自把關。
在二十年前,林晨被生意場上的仇人報復追殺,幸得凌小凡的父親凌風相救。當時林晨拿出林氏企業的百分之十的股份做為答謝,不過當時林氏企業的規模也小,可能只有現在的百分之一。不過百分之十的股份,也是上千萬了。
但是當時卻是被凌風拒絕,說錢他不缺,夠用就行。不過自己的老婆剛好懷孕了,要是生兒子的話,你家要是有女兒的話就嫁給我的兒子。要是我老婆生了女兒,你家有兒子的話可不許打我女兒的注意。要是你家只有兒子的話,我老婆也生了兒子,那以後有妞就先讓我兒子泡。
聽了凌風的話,林晨是大笑起來。說剛好自己的老婆也懷孕了,不如就指腹為婚。但是要求嘛,還是按照凌風所說,要是林晨老婆生了兒子,他老婆生了女兒。那林晨兒子可不準打他女兒的主意,這是一起只賺不賠的買賣。同時兩人也感覺對方是個好爽的人,於是結為異姓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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