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歌走到一個無人的街角進入腦洞,他打算直接住在腦洞中了。
反正要長時間浸泡熔漿池,他沒必要住酒店。
每隔十個小時,他就出來試驗一下。
終於在四十三個小時後成功了,共花了他四百多萬度電。
“竟然要這麼多……是因為任意操控磁場方向太過唯心嗎?”
白歌的這個特性最關鍵的點,在於自主控制身體細胞釋放電場並由他任意操控體外磁場方向。
魔都的某個廢棄車場,這裡有大量的鐵皮車殼,還有汽車零件堆積如山。
再加上地處偏僻,人煙稀少,正適合白歌熟悉自己的新特性。
暴雨傾盆,沒人會待在這個如同廢品堆般的地方淋雨。
白歌走到這裡,第一步是試驗自己的磁場範圍。
為防萬一,他已經變了模樣。
他在腦洞中為自己設計了多種外貌,有超帥型,有平庸型,也有奇醜型。
有年輕的也有年長的,甚至有女性。
白歌隨便挑了一個超帥型,然後就開始肆無忌憚地釋放磁場。
“向上!”
調整了一下磁場方向,周圍許多廢鐵慢慢地懸浮了起來。
白歌默默記下這個感覺,他必須熟悉多少磁力,可以讓多少公斤的東西超過地心引力。
在他反覆試驗下,漸漸熟悉瞭如何使用這個能力。
他的磁場範圍,可以延伸到三百米開外,更遠不是不行,而是白歌沒去試驗。
畢竟廢車場就這麼大,籠罩太遠驚動別人就不好了。
“理論上,只要我電能支撐得住,我可以不斷地擴散磁場範圍,應該是無上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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