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要出國,可李東也沒那麼快就走。
土地合同還沒簽,步行街那塊地也沒處理,這兩件事不弄好,李東肯定是走不開的。
3號上午,李東帶著吳勝男沈茜一行人去了國土局。
因為提前打過招呼,李東他們來的時候,國土局局長親自出面接待了他們。
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不給李東面子,沈茜面子還是要給的。
在平川官場混的,誰不知道沈大小姐的身份。
籤合同的時候倒是挺順利的,交納百分之十的定金,剩下的款項在一年內付清,這一點也不違反政策,國土局這邊自然不會給李東設定障礙。
不過除了這百分之十的定金之外,其他稅務必須一次性付清。
原本李東還以為沒多少錢,可等財務報出數字,李東嘴角直抽抽。
八千萬!
對,就是八千萬,兩塊地總價值22億,契稅、印花稅、增值稅……
這一大串的稅務加在一起,光是稅收就超過了八千萬。
要是加上首付的兩億兩千萬,剛好三個億扔了出去。
心疼歸心疼,可這錢一分都少不了,李東咬著牙交完了首付款,接下來又去繳稅。
一上午跑下來,合同總算是搞定了,可錢也砸了好幾個億進去。
簽完合同,國土局這邊又特意叮囑了一下。
兩點問題,第一,一年時間內李東必須把剩餘的款項繳納清,不然就算有沈茜的面子在,這塊地也會被無償收回。
第二,土地閒置時間不得超過兩年,如果超過兩年沒開發,國家也有權無償收回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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