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硬板床上,渾身的骨頭生疼。
宋庠仰望著昏暗的天棚,下意識伸手摸了摸靴子裡的匕首。
想我宋公序,乃是三元及第,自從入仕之後,就是萬眾矚目的焦點,一路順風順水,幹到了同平章事,後來以司空銜致仕,還被封為鄭國公。
論起官職,還勝過富彥國一頭。
天之驕子,士人典範,如今年過花甲,卻要遭受如此羞辱,一家人連飯都吃不上!還活著有什麼意思?
吳育聰明啊,他死了,至少還能埋骨桑梓之地,像我這樣,去國懷鄉,跑到了西北,到死了,只怕連一塊墳地都找不到!
宋庠懊惱悔恨,他有心一死了之,可是當初在京城的時候,他就沒有決心,如今跑到了蘭州,哪有那個膽子!
他摸索了半天,突然發現匕首的鞘是銀製的,上面還有幾顆珠寶,十分精美。
“有錢了,有錢了!”
宋庠興奮地大呼小叫,趕快叫來了兒子,見老父手裡拿著匕首,不停亂晃,把宋家人都嚇傻了,以為老爺瘋了呢!
好不容易,宋庠才說明白,家裡人總算有了笑容。
趕快,拿著匕首,跑到了當鋪,換了錢,買了白麵,又買了一大塊羊肉。
蒸饅頭,燉羊肉湯。
全家老小,眼睛都藍了,上次吃肉,還是剛到蘭州,文彥博送的烤全羊呢!一轉眼都一個月了,沒嚐到肉味,那感覺,不用說了!
當宋庠拿著拳頭大的開花饅頭,喝著濃濃的羊肉湯,啃著肥美的羊肉,他突然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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