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爾·史密斯,一位來至於費城的普通年輕人。他的祖先在愛爾蘭土豆危機的時候帶著僅有的一點點財產從遙遠的歐洲一路漂洋過海的來到了新大陸,並且在費城做了一名鞋匠,從此安頓下來。
史密斯原本也和自己的祖輩們一樣在費城郊區的那家傳承百年的老店裡面做著鞋匠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可是隨著美國準備投入戰爭,開始大肆擴軍的時候。年輕的,對未來充滿了希望,不願意永遠都生活在狹小,潮溼,陰暗,充滿了刺鼻鞋油和皮革味道的鞋店裡面度過餘生的史密斯選擇了加入軍隊,希冀著能夠透過戰爭改變自己一生的命運。
從來都沒有任何人願意一生都做一名草根。不是不想改變命運,只是沒有能力與機遇而已。
僅僅是中學畢業,就連祖傳的修鞋技能都沒有完全學會的史密斯進入軍隊之後只能是成為一個最為普通的大頭兵。他既沒有雄厚的背景,也沒有伶俐的頭腦去巴結上司,更加沒有財富去給自己鋪路。在經過新兵集訓之後,還不到二十歲的史密斯被打上了體格健壯,聽從指揮的標籤。隨後被分配去了海軍陸戰隊。
海軍陸戰隊,這個脫胎於大明海軍征服世界各處的艦載步兵的軍種向來都是以辛苦著稱。
相比於陸軍,要進行兩棲訓練的海軍陸戰隊更加辛苦。他們可不管冬天還是夏天的,全都要入海訓練。還要跟隨戰艦出航,登上登陸艇進行高烈度的機動作戰訓練。在海上遇到風浪的時候,許多新兵都把膽汁都給吐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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