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慄道:“如今還沒到與丁柯等人翻臉的時候,想來不甚危險,小心一些便是。”指著那堆東西:“今日有些收穫,請先生與學生參謀參謀。”將遇著桂豐之事講了一遍。
方鶴嘆道:“不意竟有如此慘事,殺妻滅子之徒坐於公堂之上,豈非百姓之災也!”
“好在他也做不得幾天了。”沈慄漠然道。
方鶴沉思一會兒,慢慢道:“七少爺看,那丁同方與丁柯的父子情誼如何?”
沈慄嘆息道:“學生就想著,先生會考慮讓丁同方狀告其父。”
方鶴微微赧然,暗暗籌謀挑唆別人以子告父,確非君子所為。
沈慄皺眉道:“說起來,要丁同方出頭申訴,的確效果最好。”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人們普遍有獵奇心理。如果由太子這邊籌謀,按常規程式走,先鼓某個御史參人,再經由督察院查辦,那就是正常處理官員,時間長、引起的重視也不大。但換了丁同方出面,光“以子告父”這個名頭就足夠引起轟動了。此時講究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兒子告老子?百八十年都見不到一次!考慮民間物議,這個得特事特辦,不但要快,而且要狠。
“丁柯貪腐,丁同方其實並不算受益人,”沈慄道:“此人的經歷……”
丁同方前半生倒黴透頂,他要是去出告親父,可以預見他後半輩子將會繼續、甚至更加倒黴。
按照封建父權倫理道德,無論如何有理,有何冤屈,只要丁柯是丁同方的父親,那麼他對丁同方母子的罪行可以由其他任何人來指責,偏偏身為受害者的丁同方是沒有資格為自己母子與其父決裂的。你父親害了你,你就得幹受著,父教子亡子必須亡,然後等著其他人為你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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