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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末夏初,南方的氣候總是讓人感到悶熱而不適。
爺爺和我收拾了塊桌面,兩人趴在上面吹著小電扇吃著早飯顯得有些愜意。
我的名字叫做葛十一,這是爺爺起的名字。
爺爺說我是他撿來的。那天是大年夜,爺爺晚上喝茶回家路過一處公園,而我就被一條紅色圍巾包裹著放在一張公園石椅上。
他原本以為那只是被丟棄的小貓小狗,但我就好像感應到他似的,在他靠近後便啼哭了起來。
這天風雪很大,爺爺說我能活下來簡直就是個奇蹟,當時的我小臉都已經凍得發紫,他見四下無人,便只好把我帶回了家。
這個家也就是我現在住的這間小屋子,一個簡陋的店面房。
爺爺沒有子嗣,把我帶回家後見我也沒什麼異樣,於是乾脆把我當兒子養大。
這一養就是二十年,期間這個小縣城的改變很大,但唯一不變的便是爺爺的這間小屋子,和我倆一貧如洗的家境。
小屋子外面歪歪扭扭的掛著幾個字,“定做棺材,花圈,紙紮。”沒錯,這是一家棺材鋪,而即使是做死人生意,同街道的其他花圈店也比我們過得要好得多。
至於為什麼爺爺不轉行一直做這個,用他的話來說啊,他這一輩子,離不開這一行,也學不了其他手藝了。
據我說知,爺爺早先是個算命先生,精通看相和卜卦,雖然得了些虛名,但也因此得到了不少孽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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