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安華沒有殺過人,以前也沒有過這種念頭,對於他來說,眾生平等是真的平等,即便是十惡不赦的罪犯,那也是需要法律的制裁,而不是某個人動用私刑。
他做的最過分的事情,就是替晴晴收拾掉了那兩個人的屍體,並且還將現場處理的乾乾淨淨,就算是鐵向南過去檢視,也找不到任何的蛛絲馬跡。
現在,他要做更大的一件事,他沒有辦法,晴晴和她肚子裡的孩子,已經是自己的唯一了,不論如何他都不可能,讓這個老太太做什麼靈魂互換的事情,哪怕是嚇唬一下都不行,畢竟這個時候,晴晴的身體非常的虛弱,受不了任何的刺激。
殺掉一個人,在城市當中,可是非常危險的,到處都是攝像頭,到處都是目擊證人,想要掩人耳目,出除非是像上次那樣,發生在郊區,並且屍體還需要特殊的處理,否則的話,就一定會被警察給抓住,並且會很快。
但是在這山林當中,殺掉一個人,其實是很容易的,出處理掉一個人的屍體也是非常簡單的,山高水遠,地廣人稀,又是在深夜,沒有人知道,屍體處理就更加的方便了,就比如他之前所想的,弄到山頂上,找個沒人的地方給埋了,萬年都不會有人發現。
他曾經就破獲過一起案件,在偏遠的山村,出現了一起死亡事故,本來很簡單的一個事故,說的是村子裡的人,非常的習慣在秋收後燒山,燒掉自己田地裡的那些東西,每年這個時候,他們村子都會因為燒山而死掉一兩個人,村長不管怎麼宣傳,都沒有什麼效果,這一年,山上又死了一個人,還是因為燒山,自己都看不出原來的樣子了,指紋什麼的全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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