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爭坐在大柳樹下面,和金三令喝酒,聊過去。
他們面前打的一片狼藉,那些鬧事的碰瓷的被打的哭爹喊娘。
可是在安爭和金三令這邊,卻安靜的好像只有他們兩個人。
“四年前我初到邊城的時候,第一個招進來的人是胖四,第二個就是你。當時邊城就你們兩個獨行大盜,別人說你們殺人如麻,但我卻知道,你們從不濫殺無辜。”
安爭喝了一口酒:“當時就想敬你一杯,你說我是主你是從,這杯酒不能敬。可在我看來,咱們之間從沒有什麼主從的關係。我敬重你為人,稱你一聲大哥,所以當時我灌了你一杯,自己喝了三杯。”
他把酒壺遞給金三令:“那年,邊城大王村的百姓被毒狼寨的人洗劫,一個小村子七十多口人都被殺了。你一個人一把刀殺進毒狼寨,中七箭,三刀,身上兩處被長槍戳出來窟窿,這傷口還在吧。”
金三令帶著眼淚的笑了笑:“怎麼不在,陰天下雨就還疼呢。”
安爭點了點頭:“把那些人渣都給我拽過來。”
一群漢子拖著被打斷了腿的那群人到了安爭面前,往地下一扔之後,那群人哀嚎的聲音震得人耳朵都發麻。
安爭道:“把上衣脫了吧。”
金三令猶豫了一下,把上衣閃開,那身上一道一道的傷疤觸目驚心。
安爭指著金三令身上的傷疤:“這樣一個人,你們打他罵他的時候他沒還手,是因為他忍了而不是怕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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