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叫南洋公司!”
得到了新坐騎的皇帝陛下緊接著就把鄭芝龍最想得到的東西給了他。
“公聚而司之,是為公司,此南洋公司由朕與眾卿合股,朕出一半股本,剩餘一半眾卿各自認股,委之南安侯負責經營,公司將由朕授權壟斷同南洋及西洋的一切海上貿易,並可自行組建水師艦隊,可自行決定是否對授權區域內的番邦開戰,可以在所有屬國認為合適的港口建立貿易站,甚至於公司屬地,擁有在授權海域緝捕海盜的權力。”
緊接著他又說道。
“陛下,若與紅毛人發生衝突呢?”
鄭芝龍問道。
這家公司是他夢寐以求,雖然他是大明第一大海商,南洋公司的組建,看似奪走了屬於他的海運控制權,但是,他之前的控制權是私鹽,是他靠著手下那些打手,靠著給那些官員大佬們當提款機,靠著朝廷多事夠不到天高皇帝遠的他那裡,總之這種種並不保險的優勢獲得,實際上只要朝廷一紙公文,或者哪個大佬想搞他,就能把他逼得由堂堂朝廷命官,光宗耀祖的爵爺,一下子攆回海上當海盜。
這真得很簡單。
都不用太高級別的,戶部一個尚書就能玩死他。
但南洋公司卻讓私鹽變成了官鹽。
甚至還是哪怕首輔也不敢動的皇鹽。
這是一種很公平的交換。
他是付出了鄭家的船隊,但卻換來與國同休的政治地位,換來了鄭家的公侯萬代,和這比起來那點付出就不值一提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