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鐳射大燈釋出會的一個月後,李凡愚又出名了——不過這次是惡名。
一個身價千萬的集團董事長動手打人,這本身就是妥妥兒的爆炸性新聞了。就這麼一個素材,就夠娛樂媒體倆星期的。
不管具體的情況如何,公眾總喜歡看見有錢人為富不仁,紙醉金迷或者是暴亂的一面。以便將手機放在自己在意的人面前,指著上面的標題道:“看,這些有錢人就不是個東西!”
仇富以達到勉慰自己現狀的劣根性,總是有那麼一波人不缺的。
而李凡愚動手打的人,偏偏還是有一個“輿論權利捍衛者”的身份——這就更有意思了。
“怒!四月三日晚間,天城市商業區發生大火。在火災撲滅後,本報記者王明昌採訪相關領導時遭到襲擊!傷者面部嚴重腫脹,嘴部傷口長達三釐米,四顆牙齒斷裂(圖),據悉,傷人者系正信集團董事長李凡愚。無視公眾形象,公然出手傷人,踐踏輿論自由,實乃天理所不容!我報已代表受傷記者向當地執法機關報案,密切關注事態進一步發展,並嚴正提出抗議!”
南公新聞在第一時間,就向李凡愚發出了檄文。各大媒體緊隨其後,向李凡愚集體發出了聲討!
其實,李凡愚打人這件事情可小可大,畢竟他只打了一個媒體的一個記者。但這件事情本身,卻侵犯了一個非常龐大而且掌握著絕對話語權的群體。
為了挖掘新聞,記者們經常要出入各種險境,面對各色社會人士,其中不乏一些強權和商人。在此之前,也有富翁商人之流因為隱私曝光對記者實施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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