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特別強調這一點不奇怪,他手中沒有儲物手環,只能採用欺騙的手段從羅剎天那裡弄過來向金軻進行交換,萬一羅剎天知道這手錶是哪裡來的,知道了他的心機,就達不到向羅剎天邀功的效果了,所以籤一份契約向所有人隱瞞真相是很有必要的。
“要我籤契約可以,但上面要加幾條:”
“第一、你不能向任何人提及給我的戒指和手環;”
“第二、交易成功後,你不能以任何理由從我這裡拿走戒指或手環;”
“第三、你不能誣諂說這戒指和手環是我偷的;”
“第四、你不能……”
“第五、……”
“第六、……”
“……”
“如果你做不到,就會崩魂而亡。”
金軻順理成章地也向李良提了十幾個條件,故意如此慎重,讓李良感覺著他就是在做一筆交易,而且不想被人知道他的真正目的。
李良怎麼都不會想到……這手錶,是金軻故意借他的手送給羅剎天的。
“好吧。”李良仔細看了金軻的十幾條,對他來說沒什麼損害也就答應了下來。反正他籤這個契約的目的,只是讓金軻答應他不向任何人提及這手錶的來源就行了。
……
李良去找羅剎天的時候,羅剎天正好要參加一個高層會議。
李良知道羅剎天有兩個儲物手環,一個是D級白裝,內空間3個立方米,一個是E級白裝,內空間1個立方米。
李良沒告訴羅剎天實情,只說借羅剎天那個小的儲物手環用一用,羅剎天也沒多想就借給了他,平日裡李良為羅剎天做一些事情,免不了會用到儲物手環,羅剎天也不會擔心他借了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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