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目標地走去時,林曾拿起電話,給依舊是玉林村村長的酒老姑打了電話。
他可沒犯軸。
旅行手冊上,最醒目的第一頁明明白白給遊客提醒,玉林村的煙火鳳仙花禁止任何遊客採摘,花田各處安裝有大量監控探頭。
一旦出現破壞煙火鳳仙花的情況,按照植物煙花價格照價賠償,同時還要以破壞私人物品的罪名起訴。
林曾之前單獨進來,只是想一個人看看玉林村的變化。
現在發現目標了,他也沒必要做出偷摸鬼祟的事情,省得被巡視花田的人員發現,白白起了衝突。
酒老姑接聽電話後,林曾聽到電話那頭聲音嘈雜。
酒老姑似乎在處理什麼麻煩事。
“酒老姑,我林曾,剛到玉林村,想到花田裡走一走,你派個人幫我領個路。”林曾也沒多問,直截了當地說道。
“哎呀,行行行,明白,你發個定位給我,我讓員工過去給你帶路。”酒老姑如今既是村長,又是玉林花海旅遊景區的負責人,聽到話後,反應很快,“我現在這裡有幾個遊客違反規定擅自跑進花田,破壞了幾棵煙火鳳仙花,我正在處理這件事,等會兒忙完了給你接風。”
玉林村裡,碰上這種無視規定,以自我為中心的遊客,十分常見。
這種人道理說不通,罰款會撒潑,只能交給暴力機構來解決。
在別地方摘花,頂多批評教育一下,甚至管的人也不多。
但在玉林村,一株一年生的煙火鳳仙花,所結的植物煙花果實,出貨價就不低於五百元,如果按國際上的市場價計算,更高出了幾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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