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哲,你有心就好,這表太貴重了,我不能收。”丈母孃的戀戀不捨的將坤錶從手腕上摘了下來。
坤錶全都是進口的,以如今的市場價說,最起碼都要奔著300塊去了,她手裡的這塊更顯精美,恐怕得要五六百塊。
五六百塊錢,若是用工資說,是一名工人半年的薪水,但現實的情況是,普通工人家庭攢兩年的錢,都不一定能攢下五百塊錢,除非日日都是青菜蘿蔔的過日子。
在86年,一塊坤錶的價值,大抵可以看做是一塊勞力士的價值。
事實上,能在86年擁有一塊坤錶,比30年後擁有一塊勞力士可要難多了。
丈母孃不情不願的將坤錶推給女兒,道:“你們用錢的地方多著呢,去給人家好好說說,把表退了去。”
“您就收下吧。”孫明哲繼續笑著推讓。
小菊抬頭看了眼丈夫,笑了笑,道:“媽,買都買下來了,你就收著吧。”
大舅哥看的不爽氣,哼了一聲,道:“人家讓你收,你就收著唄,反正,過幾年還得找你借錢買房呢。”
丈母孃呵呵兩聲,道:“你倒是不要找我借錢啊。”
做兒子的頓時沒聲息了,他們經常是丁吃卯糧的狀態,還真不敢誇口。
孫明哲淡淡的笑著,說:“這個我也有考慮,我印象裡,解放路那邊,有好些院子是私人的,有產權的?”
小菊愣了一下,道:“明哲,那些是大院子,得好幾千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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