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語蘭有點被二娃嚇到了,按照後者的說法,張博明簡直就是一名隱藏在人民群眾中的,披著溫文爾雅的外皮的變態連環迷姦犯。
出了小飯館,楊銳不得不安慰景語蘭:“二娃說的誇張了,張博明也沒他說的那麼壞,那麼厲害,他就是家庭條件好,因為父母又是官又有錢,就有點好色,有時候不太規矩……”
楊銳描述中,去掉了張博明的犯罪屬性,就是著重灌酒和好色的行為模式。
換言之,就是將可怕轉為可憎。
楊銳可恥的成功了。
景語蘭在楊銳半真半假的描述中,勾勒出了一名“玩弄女性”的官二代形象,心中的厭惡大增。
楊銳見“奸計”成功,不由得洋洋得意。張博明和藍國慶的出現,是一次突發事件,雖然不能說是盡善盡美的處理了此次時間,但在楊家和段家沒什麼損失的情況下,將所有的危機解除,還是令人有莫名的滿足感。
深入的想一想,楊銳所做的工作,要是有三分之一無法達成,比如未能利用縣委和縣政府諸人懼怕窩案的心理,比如未能堅定不移的審訊張博明,比如未能從平江找到張博明的證據,那結果都會大不同。
張博明的結局如何,楊銳其實是不甚關心的。像是現在,他可能被判三年以下的監禁,也可能會判緩刑,也可能在幾個月或者幾年以後,重進監獄——楊銳都不在乎。
楊銳在乎的,是張博明的官一代老爹,不會或不能因為此事,對他和家庭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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