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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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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博明三天兩夜未睡覺,整個人被疲勞審訊的如同鬼魅一般,眼睛幾乎泛綠。

而他不得不簽字和按手印的卷宗,也厚達五十頁。

若是正常情況,別說三天兩夜了,就是扣押他一天時間,縣公安局的電話都會被打爆。張勝琪身為省水利廳的廳長,隨便找些關係,都能要求溪縣縣委和縣政府放人,他甚至可以不找人,就自己打電話到溪縣,一樣能得到相同的答案。

但這一次的情況是非正常的,溪縣的縣委書記和縣長,更害怕的是“窩案”,而非水利廳的廳長。

所以,他們不僅頂住了各方來電,而且不斷的要求段航辦成鐵案。

這也是基層機構和組織的厲害之處,如果心中有畏懼,他們自然是要聽上級領導的話,可要是心裡沒畏懼,或者說,當他們心裡有更大的畏懼的時候,上級領導的話就可聽可不聽了。

當此時,雙方的關係就變成了一種利益博弈。

在幹部調派問題上,在重大的基建問題上,縣級政府都有與上級政府頂牛的情況。雖然在權力組成上,縣級政府先天處於劣勢,但是,當縣級政府內部協調統一,願意頂牛的時候,以下克上的情況卻時有發生。

上級部門確實能夠用人事調動來解決頂牛的情況,但人事調動並不能解決問題。

調走縣委書記就算有點麻煩,總歸是能做到的事,可接下來呢?

上級部門顯然不能提拔縣長做縣委書記,因為他們兩個的意見統一,常委副縣長和副書記們在“同仇敵愾”的狀態下,也不適合就任此位置。於是,上級部門只能派遣空降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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