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走了。
這裡的“對方”不是對方,而是慕少安給他起的代號。
之所以如此,是真名的威力太大,以慕少安法則真神的名義身份,每思索一次或者每說出口一次,都要靈魂戰慄32秒。
扣除在其中所能獲得的各種好處的話,這簡直就是最頂級的酷刑。
他才不會這麼折磨自己呢。
對方如何走的他不管,也管不著,說起來他和慕少安才是真正大贏家,嗯,慕少安是蹭了個順風車。
對方不知用什麼方法佈局籌謀,讓兩個法則真神同歸於盡——未必是同歸於盡,也許是對方強行讓他們同歸於盡的。
於是最後對方獲得了兩具法則真神的屍體。
至於慕少安,因為無底洞的存在,幾乎吸納了那香火神國80%的信仰神力,又吞噬了近乎百分之六十的兩位法則真神在戰鬥過程爆發的法則潮汐能量。
這很賺的,直接就讓無底洞升到了LV2級。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慕少安全程都在打醬油,他什麼都沒做,從付出和收益的比例角度來講,一百個對方也比不過他。
總之,他們就這樣瓜分了兩個法則真神的遺產,對方獲得足夠的補給,前往那條路途遙遠,艱難險阻不知有多少的幸福彼岸。
嗯,慕少安知道那是什麼地方,如果真的要形容的話,就可以把他所在的域內萬界看成是一本書,他是書中的主角,他所作的一切都是給別人看的,這個別人,就是某某一族,而某某一族所在的地方,就是對方要去的幸福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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