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九點,蕭雲海在別墅裡見到了一臉蒼白的黎嘉志。
看到蕭雲海,黎嘉志撲通一聲,跪了下去,哭天喊地的叫道:“蕭先生,是我吃了豬油蒙了心,你就放過我吧。”
黎嘉志是真的害怕了。
剛和家人到了加拿大溫哥華國際機場,就讓蕭雲海的人給抓住了。
現在家人受到了控制,自己連夜被帶回了紐約,黎嘉志嚇的是魂不附體。
像蕭雲海這樣的大人物,要讓自己一家人間蒸發,簡直太簡單了。
蕭雲海喝了一口茶,呵呵一笑,道:“黎嘉志,我們雲晴網路公司市值十六萬億美金,是全球最大的網路公司。你來告訴我,在這樣的公司擔任高層,年薪超過了五十萬美金,為什麼你還要背叛我呢?你知道嗎?你的行為讓我很傷心。”
黎嘉志抬手就給自己打了三個嘴巴子,道:“我收了溫妮莎五千萬美金,想要過上千萬富翁的生活,不想再拼命工作了。對不起,蕭先生,我錯了,我該死。”
蕭雲海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你要賺大錢,完全可以去自己創業,非要搞這樣的事情,我都替你感到可惜。”
這時,一個保鏢帶著溫豔紅走了進來。
看到跪在那裡的黎嘉志,溫豔紅二話不說,上去就用高跟鞋狠狠地踢向了黎嘉志的胸口。
啊的一聲,黎嘉志慘叫一聲,捂著胸口,倒在了地上。
溫豔紅狠狠的說道:“黎嘉志,你個吃裡扒外的東西。公司對你怎麼樣,你不知道嗎?為了五千萬美金,你就背叛公司,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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