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次仙神大朝會上,菩薩和猴子他們也參與了。
最終,因為有菩薩替牛魔王求情,又因牛魔王說他是受摩羅與眾妖聖的脅迫,這才在無奈之下投敵。
因此,雖有罪過,但亦有受迫成份。於是牛魔王被玉帝判‘天打雷劈’之刑,其夫人則受‘天火灼燒’之刑。
刑滿之後,即刻下界,捉拿水猿老祖、蛟魔王、鵬魔王、獼猴王等四位妖聖。限期十天,即人間界十年。
十年之內,未能捉到一位妖聖,前罪後罪,一併處罰!
至於獅駝王,這次就慘了,不僅要被綁在天柱上,受七七四十九天的天打雷劈之刑,刑滿之後還得被搓成燈蕊,用來點燈。
其他一干妖仙,則直接領受一番‘天打雷劈’之刑,而後剝奪去肉身,打入轉生池,直接變成最低等的天兵。
所謂最低等的天兵,便是修為受到封印,變成最弱的天兵。
這種天兵,基本上等於是炮灰。
不過,天兵死後,卻可以繼續在轉生池復活。
其實所有仙神死後,都可以在轉生池中復活出來,只要事先留下一絲魂光便可以了。
可若是重複經歷死亡,其實也是一種責罰。
就像被打入輪迴,經歷輪迴之苦一樣。
所以說,當上天兵,其實也不見得是件好事。畢竟,天兵的修為皆被壓制在一定的範圍內,若無戰功,是很難成長起來的。
而且,肉身被剝奪之後,修為基本上也就那樣了,增長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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