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空手混跡市井,雖然沒有見過野狼,卻常常遇狗,狼與狗大致同類,他便按照以往所見採來幾味草藥,剁碎替其敷上,撕下衣巾,替它包紮好。
這一番折騰下來,花費了四五個時辰。野狼通靈,感到紀空手為己忙碌,也就盡去敵意,偶爾伸出舌頭輕舔紀空手的臉頰,雖然腥臭,但紀空手並不在意。
他原想折路而返,剛走數步,又聽得野狼召喚自己。他的目光掃去,正與狼眼相對,卻見那狼眼之中已無兇光,多了一層感激與哀求之意。
“這可奇了,它何以也會有如此豐富的感情,竟然對我如此親近?莫非它不是一般的野狼,而是一頭通曉人性的靈異之狼?”紀空手暗暗稱奇,轉念一想,又留在谷中。
他卻不知,這頭野狼存世十年,天生兇悍性殘,孤身生存在大森林中,不知經歷了多少生死搏殺,終於成為了這森林之王。它深諳“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自然法則,所以它總是獨來獨往,恃強凌弱,在它的意識中,永遠不會有“朋友”二字,只有敵人。
它之所以對紀空手錶示馴服之心,卻是出自真心。因為紀空手的身上積存著補天石的異力,它生於天地之間,吸收靈異禽獸之氣,自然而然會對百獸千禽有鎮服之力,這頭野狼縱然桀驁不馴,但面對這股奇異的魔力,面對比自己更強的強者,它唯有馴服。
這也是它何以能聽懂紀空手言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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