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爾福的院子裡出來,在巷子裡走了不到一百米路,羅林又遇上了一件鬧心事。
那個被羅林揍過的地痞頭目再一次攔住了他的路,這一回,他糾集了一大群人,至少有十五個,幾乎將巷子給堵死了,他們的裝備也有了小小的提升,從基本沒有殺傷力的木棍變成了斬骨刀之類的兇器。
“羅林,你今天別想走出這裡!”頭目惡狠狠地道。
這一回,他不是老大,他正站在一個光頭壯漢的邊上,這壯漢的身材足有一米九五,油光發亮的腦袋上刺了一個青色的猙獰狼頭,一手拿著一把沉重的斬骨刀,看起來兇橫無比。
羅林認識他,這壯漢諢號叫野狼,是馬爾福手下的三大打手之一,碼頭上很多人都被他教訓過,他下手也非常狠,從來不知道留情,只要被他教訓了,絕對會骨斷筋折,缺胳膊少腿也是常事。
他那雙凸眼瞪著羅林,舉起手裡的斬骨刀指著羅林的鼻子,獰聲笑:“我今天為我兄弟出頭。你,留下一條胳膊,然後跪在地上磕三個響頭,我就放你過去!”
羅林摘下了背上的蒙皮硬木盾,將短鋼劍握在手裡,輕蔑地笑:“一群小丑!還有你,你不該叫野狼,你應該叫野狗!”
他現在身體已經有3級,力量達到了11點,更重要的是裝備齊全,而且拿到了一面盾牌,這足夠讓他發動更多的戰技,即使面對十五個對手,他也是絲毫不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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