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少游終於明白了。
這個問題,確實十分糾結。
一方面,突厥人確實給當時的武則天出了力,在突厥人看來,大家既然有了約定,那麼道理上來說,你確實應該讓一個皇子來娶自己的公主。
突厥人呢,又是一根筋,除了姓李的誰都不認,於是矛盾就出來了,這裡頭就牽涉到了李氏和武氏之間合法性的問題。
武則天改了年號為大周,雖然沿襲了唐制,也沒有徹底動搖李家的利益,可是畢竟,現在的皇帝姓武,至少武則天是認為,武家才是宗室,那麼所謂的皇子,當然是武家的子弟。
於是乎,她命恆國公去迎親,再之後,恆國公到了突厥,卻使突厥人怒不可遏,認為武則天撕毀了雙方的協議,這是對突厥的侮辱,此後,他們將恆國公扣押,這還不說,此次索性直接讓公主親自跑來,指定了要嫁李隆基。
而之所以嫁李隆基,理由也很簡單,當時高宗在時,太子乃是李弘,也就是曾在如春酒樓吃飯那位仁兄,可是呢,李弘這個傢伙年輕輕就死了,武則天為了顯示出自己對這個兒子的愛意,便讓李弘基過繼給了李弘,因而在天下人乃至於是突厥人看來,這李弘基,乃是實打實的皇太孫,最為尊貴。
突厥人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的女兒,就應當嫁大唐最尊貴之人,所以也不管李弘基多大年紀,嫁了再說。
這是面子的問題,不嫁,就是打臉,就是言而無信,就是踐踏突厥人的自尊心,是不把突厥人當蠻族,那麼,到時就只好刀兵相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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