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面前的趙豹,趙丹下意識的咂了咂嘴。
既然對面前的局面早有設想,那麼趙丹當然就不可能對此毫無準備。
事實上不僅僅是趙丹,就連趙豹本人都已經做好了迎接趙丹怒火的準備。
但是從趙豹本身來說,其實是並不太害怕趙丹怒火的。
為什麼呢?
因為趙豹覺得自己是有理的。
世間萬物,總歸脫不開一個理字,正所謂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無論是修身養性也好,治學育人也罷,乃至於是治國理政,那都脫不開一個理字。
這個理,具體到如今這件事來說,那就是趙國的法律規定。
趙國的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呢?它規定了像刑獄訴訟以及糾察這種事情是歸司寇所屬管轄。
這就是趙國的理,也是趙豹的理。
有了這個理在手,趙豹就有了和君王趙丹唱對臺戲的底氣。
理,是法律,也是規範。
它對司寇所屬的權力進行了劃定,猶如一道藩籬般將司寇所屬的權力牢牢的限定住,不可逾越半分。
但當有人想要將手伸進司寇所屬的領地之中時,這種藩籬又變成了一種保護,因為藩籬之內,乃是司寇的自留地。
國君趙丹把手伸進了藩籬之中,破壞了這個“理”。
所以藩籬之中的趙豹站出來表示了反對。
趙豹覺得自己是有理的。
有理,就會得到支援。
得到其他趙國大臣們的支援。
今天趙丹這個國君能把手伸向司寇所屬,明天就能夠向御史所屬伸手,後天就能向中尉所屬伸手,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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