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少女的激情總是來的很快,不過幾分鐘時間,這三人便強拉上王九,成立了一個名為九茗露的小公司。沈輕茗認領了工資收入最高的職位總經理兼任董事,王九被推舉為地位最高的董事長,李朝露順理成章地選擇了董事會秘書和董事長秘書的兼職,李新宇幾次認領職位都被駁回,最終被任命為實習生甲。
組織成立時,幾人還像模像樣地在合同上籤署了各自的名字——由於青雲城本身的法律規章,並不支援九州時代的公司組織運營,所以合同效力僅限於幾人之間,以神識烙印作為保障,任何人違背合同都將遭受神識反噬,痛苦萬分。
在一連串複雜繁瑣的手續之後,這家僅有4人的小公司正式成立,而作為成立儀式,創始人之一的李新宇拿出了4塊玉佩,分給每人一塊。
“這是什麼?”李朝露有些嫌棄。
胖子笑呵呵道:“傳訊靈玉,哪怕相隔萬水千山,也能憑此靈玉聯絡到彼此。咱們現在畢竟都是同事,加強一下聯絡總不是壞事。”
“誰要跟你加強聯絡!”李朝露說著就想掰碎玉佩,但轉念想到王九手中也有一塊,便笑著收了起來。
沈輕茗則狐疑道:“你是提前備好了?”
“不,只是以前一直想送給朝露,以加深兄妹感情。”
“你們兩個,卻備了4塊玉佩?”
“我是想著以朝露的性子,一生氣,肯定會掰碎玉佩和我絕交,所以就提前備好備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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