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賣電子錶的小青年名叫羅旭,中原人,來粵城已經五年。開始是打算和同鄉一塊兒做點生意,不想生意沒做成,本金卻被騙了個精光。
羅旭在離家前,把父老兄弟的籌集的那點兒本錢都帶了出來做生意;如今生意虧本,他也實在沒有面目再回去見家鄉的父老鄉親。於是就在粵城車站一帶混蕩了下來。
羅旭混蕩的方式比較複雜,一般各行各業,三教九流都有沾染,可謂傳說中的不走尋常路。而主業就是搗騰個黃牛票或者倒賣時興物資之類的工作,偶爾也兼營欺負欺負外鄉人詐去錢財的外快。其中,兜售電子錶,就是他的重點專案之一。
既然是經常走在違法不違法之間的邊緣地帶,難免遇上這樣那樣的問題,不是被人打了,就是被警察抓了。警方對他們這夥人也十分頭疼。大毛病沒有,小毛病不斷,抓住了不夠判,治安拘留人家不在乎,往往也就罰兩個錢了事。
混得久了也有了經驗。為了應對各方勢力的打壓,一小搓人糾集在一起互相幫忙,互相打掩護,不論是坑錢還是訛錢,都順暢了許多。考慮到風險因素,於是專門盯著風險更小的外鄉人下手,騙錢訛錢混吃等死。
華夏的傳統文化中,十分講究那個什麼退一步海闊天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做人原則。
多數人出門在外,自我感覺人生地不熟的沒啥依仗,總是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能推讓就推讓了。就算是吃點小虧,往往也不聲張都自己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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