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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聲名鵲起 第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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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十月二十六日開始,一直到十一月二十六日,整整一個月的時間,由石越口述為主,唐棣、李敦敏、桑充國分班纂錄,最後統由柴氏兄弟撰寫定稿,六人忙了個馬不停蹄,終於在計劃的時間裡,將一部《論證正義》的初稿寫了出來。石越因為過分耗費心智,整個人都瘦了一大圈。

這部《論語正義》是以後世錢穆《論語新解》、程樹德《論語集釋》為基礎,由石越回憶寫出。整部書雖然雜取二家釋義為主,卻也頗有一些石越自己的理解與解釋,同時石越對錢穆的許多現代思想也做了更委婉的處置,因此公平地說,這部書同時也是石越本人智慧的體現。當時朱熹尚未出生,這部《論語正義》因為以錢、程二家學說為本,所以自然也網羅了朱熹以降許多學者的卓見,在當時來說,完全稱得上是極具創見的學術著作。

這部書在寫前面一半時,唐棣等人還偶爾會問難辯疑,到了後半部,石越越說越熟,五人幾乎已經把他當成生而知之的聖人轉世了。

石版《論語正義》全篇洋洋二十餘萬言,是以類似於朱子語錄的白話寫成,體例仿照前書,先是集解釋義,然後闡敘論語大義。其書最為獨特之處,就是石越在這部書裡採用了一整套標點符號!

石越又與桑充國一起撰寫了兩個前言,一篇介紹全書的體例與作者的用心,一篇則是倡議採用標點符號,並且詳細解釋各種標點符號的用法。雖然古代的“者也”之類的語氣助詞實際上有標點符號的作用,而且也有簡單的標點符號,但是應用並不廣泛,甚至還受到一些讀書人的抵制,所以斷句不一引發的歧義,始終存在。便是這部《論語正義》裡,石越對某些話的斷句在其後甚至引發了士林大辯論,較著名的例子便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歷代斷句,都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而石越用錢穆的斷法,讀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整句話的意義頓時截然相反!憑藉著《論語正義》巨大的學術聲譽,以及類似辯論帶來的震撼性影響,標點符號後來很快得到官方的認可並風行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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