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著魔王方向堅定不移前進的,並非只有愛麗絲一個人。
據熊貓所知,洛克已經實實在在得到了“魔王”的名聲——前不久,一個出身高貴的騎士領主走了家族的關係,找來一批水平不低的聖職者討伐他,結果那群聖職者在等級佔優的情況下被他引入陷阱,憑藉靈魂法術犯了盤,落了個團滅,於是他就得到了“橫行北境黑夜的魔王”這樣的稱號。
儘管這個魔王稱號字首略多,層次略低,但不管怎麼說,魔王就是魔王,有和無之間的差距,才是最關鍵的。
至於那個騎士領主,洛克倒是沒殺他,只是把那群聖職者的遺物交給了他,然後打斷了他八根手指,因為討伐隊一共有八個人。
“你的做法並不聰明,但我欣賞有骨氣的人。”離開的時候,他如此說道,“你的傷,隨便找個牧師就能治好。如果還能堅持這份骨氣的話,歡迎你再找人來討伐我。”
那個騎士還能不能堅持這份骨氣?不得而知,但洛克的“魔王”之名卻從此不脛而走,他還為此找三餘道了謝。
這種處理討伐隊的方法,是三餘給他的建議。
要在江湖上立威,當然需要殺人。但殺人也有講究,要殺那些厲害的人,留下相對不那麼厲害的人,為你宣傳威名,才能夠真正立威。
把所有敵人乃至於敵人的親戚朋友都殺光了,自然威風八面煞氣沖天,但洛克不是那樣的人,所以只能退而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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