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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曾鯉艾景初一行人去了馬小兵的家,如果那個地方還能稱之為家的話。那是在城郊一個爛尾樓裡,屋裡沒有床,只是兩張舊門模樣的木板上墊著幾床破棉絮,旁邊是不知從哪裡收回來的僅剩半扇的木櫃,床的另一側有一個茶几,幾個凳子以及一張桌子。桌子是四方的,可以摺疊那種,但是桌腿已經鏽壞了,桌面上蒙了厚厚一層灰,上面原本應該放著個什麼地方的東西,因為長久沒有挪動而留下一個深深的印子。
帶他們來的老王指著桌面說:“這裡原來有個電視機,還是我婆娘送給他的。”
老王是馬小兵爺孫倆的老鄉,也就是那個帶頭乞丐的大孩子王勇的父親。
“都跟你們說他們早走了,你們就不信,現在信了吧?”老王又說。
寧峰遞了根菸給老王,替他點上火,抽了幾口,又跟他拉了拉家常,然後才將話題繞回來,“老王,說說怎麼回事。”
老王抽了幾口煙,原地蹲了下去。
寧峰陪著他也蹲著。
老王眯著眼睛說:“我知道你們是好人,以前這姑娘和你,”老王用夾著煙的兩個手指頭指了指曾鯉,“還去學校幫過我們家大娃,給他們捐衣服捐書,不然也不會帶你們來這裡了。”
“村裡窮,我們出來打工的好不容易有點能力把孩子接到城裡來唸書,有時候我們兩口子要上工去,放了學也沒人管他,正好同鄉的人說要幾個孩子一起去街上要錢,我們想至少有人管管他,還給飯錢吃,就讓大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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