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過後,謝家逸頭痛欲裂,只勉強喝了點粥就準備出門。他從衣櫃裡翻出一件大學時的舊T恤穿上,軍綠色的短袖,一股淡淡的樟腦味道,圓領裡的白色標籤上有團淺藍色的墨印,他知道那是來茴用鋼筆寫上的“My love!”他的每件衣服上都有這幾個字,或衣袖,或衣領,或衣角,這是他和來茴的遊戲,她寫好後讓他找,若找到了就可以吻得她臉紅喘不過氣來。
他很早就知道那不是一個遊戲,因為有天晚上來茴以為他睡著了,便在他衣服上寫字,他聽到她的喃喃自語:不管你到哪裡,都不會忘了帶著我的愛上路!
T恤緩緩地從頭往下罩,樟腦氣味竟把他刺出眼淚來,他慌忙抹了把臉出門。
謝家逸料想得到自己會來這裡,出門後他不是去醫院找答案,而是急切地想來這兒,看看有沒有什麼變化。陰暗的走廊,綠色的老式防盜門,漆已經脫落,露出斑斑鐵鏽,獅嘴銜著的門環陰黃中透著烏黑。從前只要叩三下,就能聽到來茴的聲音:說家逸是小狗,我就給你開門。
你怎麼知道是我?家逸不明白,每次他敲門,來茴都知道是他。
裡面的木門開啟,露出來茴的臉,她得意地笑:你每次都叩三下門,第一聲門響和第二聲門響連著,第三聲要慢五秒。
後來有一次,他只叩了兩聲,裡面又傳出來茴的聲音:說家逸是小狗,我就給你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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