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了個電話給敖志義,敖志義今天恰好沒有出海。
接到電話他慢慢悠悠走過來,隔著老遠問道:“哎呀,是千信娃回來了?把我喊過了作甚?是從紅洋給我帶了什麼禮?”
敖千信讓老婆去翻出了一張紙,他迎向敖志義道:“是的二叔,我給你帶了東西,待會提回去。另外有點事讓你公證一下,二叔,你還記得五年前的這會嘛?當時陽仔來找我,在你公正下把家裡的土地賣給了我,喏,這還有字據……”
敖沐陽記起來了,當時確實還簽了個字據,但說是字據,其實是份合同,上面一堆條條框框。
他當時沒心情仔細看,而且剛入社會又單純,就隨意寫了自己名字、摁了手印,沒想到自家大伯從那時候就算計自己了!
敖志義眯起眼睛看著合同紙,心裡盤算開來。
他知道是怎麼回事,當時敖千信搞的這套小把戲就被他看穿了,不過他那會收了禮,敖沐陽是個單純娃娃又自己沒質疑,所以他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這件事過去了。
如今舊事重提,最有利他的選擇是主持公正,因為這件事一旦傳開,村裡人都能猜到真相如何。
再說,敖千信佔了敖沐陽家的地,好處都讓他得了,自己又沒有好處,還不如幫敖沐陽一把,自己能混個好名聲。
這是他起初的想法,但是這幾天和敖沐陽接觸下來,他覺得這青年從京城回來後有點太強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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