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生先生,您好,我是方圓律師事務所的中田律師,受森森株式會社的高木社長委託,進行產權移交,這裡是清單和產權證書,請您過目。”隔天上午,柳生元和與中島漢方一起,早鍛鍊完畢,吃完早飯後,一位西服革履的中年精英人士來到別墅,取出一疊檔案,請柳生元和過目並簽字。
拿起檔案,柳生元和大致上看了一下,檔案中包括兩家企業的股份,一家是百淨潔環衛公司,另外一家是準時達運輸公司。兩家公司的持有股權都是百分之六,正好超過百分之五的董事會參與下限(小型非上市企業董事會參與標準為持股超過百分之五);還有一家酒吧的所有權,地址在酒吧一條街(就是高木美影被綁架的那一條街)上。
柳生元和猶豫了一下,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畢竟現在和高木美影有這樣的牽扯,自己怎麼也說不清了,那收就收了吧,正好自己缺錢花。
“中田先生,這些資產,我可以全權處置嗎?”簽完字的柳生元和抬頭看向中田律師。
“當然,柳生先生,現在這些都屬於您的私有財產,你擁有完全的權利,不過如果是過戶、交易等行為,還需要您的監護人同意,畢竟您還未滿十八歲,尚不具備完整的民事行為能力。”中田律師一邊收起需要帶走的檔案,一邊回答。
“既然我沒有完整的民事行為能力,為什麼可以直接簽字生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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