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分手過。可是,我沒戀愛過。”我在李落說完之後慢慢說。
她們開始笑我痴狂,既然都沒戀愛又何來分手?我說那就是分手,那個人現在還成了我的朋友。
我說的是阿木,我接受和阿木之間的分手的事實,但是我不接受戀愛的事實。那算是戀愛嗎?不算!
跟阿木在一起就像和於簫在一起一樣,那是種陪伴,而不是戀愛。
於簫,忽然想到這兩個字,心裡有些茫然。這兩個字從我生活裡消失了,那麼徹底。
“我忽然有種想法,我要給那個男孩寫信,我要告訴他,我喜歡他,或者曾經喜歡過他。”崔鶯鶯忽然說。
“如果你很想寫的話,那說明你到現在還是很喜歡他。”季曉雯冷靜地分析著。
“是嗎?”崔鶯鶯疑惑地問。
“寫吧!我支援你!不管結果好壞,反正你是說了,以後就沒有遺憾了。不要等到若干年後,你們在某次聚會上見面,然後兩人都喝醉了,他忽然對你說,當初我喜歡你啊!可是,你們已經各自有了家庭,前緣難續,那就真是人間悲劇了!”李落半笑半認真地說著。
崔鶯鶯不卻把李落的話當了真,想來想去都覺得自己應該寫信告訴那個男生。
“其實,就算你的信不寄出去,你寫了,心裡也會舒服。”我是真心地把我的心得告訴崔鶯鶯,結果又換來了一陣非議。
不管如何,崔鶯鶯後來真的寫了那封信。崔鶯鶯的信寫了有一個月之久,然後又在枕頭下面壓了一個月,才寄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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