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這話,我的臉火辣辣的,好像又捱了我爸一掌。我暗暗祈禱,瀝川和我爸,最好終生不見。
聽完這話,我的臉火辣辣的,好像又捱了我爸一掌。我暗暗祈禱,瀝川和我爸,最好終身不見。
下車時我在脖子上掛上一個尼康相機——這是瀝川拍風景用的。他經常拍照,但從來不拍自己。可今天,我謊稱要替他拍金馬坊的牌樓,其實心中暗暗打算,要留下一張我與瀝川的合影。
我們先去駝峰酒吧喝酒,裡面燈紅酒綠,瀝川要了啤酒,卻不許我喝。說我未滿二十歲,只能喝果汁。我選了菠蘿汁,他又說菠蘿汁太甜,不健康。橙汁最好。等我們喝完出來,天已經黑了。回到了牌樓,我抓住一個行人,請他給我們拍合照。
“他又不會拍,”瀝川小聲說,“不如我來拍,保證質量。”
“你已經給我拍了很多了,我現在要合影。”我強調,“合影。”
“能不能就拍你和這個樓的合影?”他皺眉,“我不喜歡拍照。”
“不行。就要我們的合影。我們——你和我——在一起。”我陰著臉,一個字一個字地說。
“好吧。”他無奈地點頭。
那行人擺出專業姿勢,要我們彼此靠得近些,然後,卡卡卡地閃光,一連拍了五六張。
我說:“勞駕,大哥,拍張遠點兒的,我要這個牌樓的全部。”
他拿著相機往後退,退著退著,忽然轉身就跑。
瀝川的相機價格不菲。那人多半是見財起心,又見瀝川行動不便,於是趁機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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