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仍然緊跟著逼問:“這把槍歸誰所有?”
所有人的耳朵,彷彿都豎了起來。常劍雄目不瞬轉,冷冷地盯著時樾。
南喬的心提了起來。
她的證詞中,說明了這支槍最初是在常劍雄手裡,隨後才被時樾拾起,千鈞一髮之際擊中泰哥,救了常劍雄。
然而現在其他人的證詞,包括時樾之前自己的口供,都在朝著不利於他的方向發展。憑藉著槍上的指紋,即便是她指出槍最初在常劍雄手裡,這樣的證據足夠抵抗其他不利證詞嗎?當時便有警員質疑,既然南女士稱常劍雄也持過槍,為何槍上沒有常劍雄的指紋?南女士確認沒有看錯嗎?
她離得遠,心思純而無雜,明明知道常劍雄曾經導致時樾被開除,卻始終不曾把常劍雄往奸惡之人上想。她首先第一層便沒有想過常劍雄會私藏槍械,又怎麼能想到常劍雄戴了一層薄薄的橡膠手套?
時樾語調平平的,緩緩吐出了四個字:
“我不知道。”
全庭頓時起了小小的私議聲。法官拿法槌敲了一下桌子:“肅靜!”
南喬定定地看著時樾。
他的這個回答,在法理之外,卻在她的意料之中。
他終究還是保護了常劍雄。
那天他遇到常劍雄後回來,給她講了常劍雄家裡的事情,講到了常父重病,人變得痴呆。
她那時候問時樾:“你恨他嗎?”
時樾當時抱著她,想了想,說:“在你實驗室看到MEMS論文,確定是他拿的時候,是真的很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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