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隊是分局所有基層所隊中平均年齡最年輕的單位,年輕的指導員很精明,推諉歸推諉,但審訊起嫌疑人卻很認真很細緻。只要他認為有疑點的問題就會反覆問,變著法問。
戴力實不是配合,而是非常配合。
有問必答,老老實實,供詞全能對上。交代的一些問題,生怕張旭剛不相信,甚至列舉出時間、地點和證明人,以便刑警隊去查證。
審訊結果可想而知,張旭剛連筆錄都沒讓戴力實檢查有沒有出入,都沒要求戴力實簽字摁手印,起身走出辦公室,等韓朝陽一出來就笑道:“看來他潛逃期間沒作案,沒再次作案就不歸我們管。辦正事要緊,我也不留你和小孫吃飯了,把人帶走吧。”
“張指,您不能這樣,不管怎麼說他也是個在逃人員。”
“我知道他是在逃人員,不然能費這個勁兒審,但人是你抓的就是你抓的,成績是你們義務巡邏隊的,這個功我們不能搶。知道你很忙,早點走吧,我送送你們。”
這哪是送,這是掃地出門!
花園街派出所不收,刑警二中隊不管,韓朝陽沒辦法,只能把戴力實帶上車,硬著頭皮去分局。
趕到分局,已是上午10點半。
韓朝陽讓孫國康把人帶進值班室,先跑到指揮中心。
本打算先向頂頭上司彙報,沒想到杜局正坐在決策室裡喝茶。
聽完彙報,杜局放下茶杯問:“劉建業不管,二中隊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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